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溧水石臼湖~江寧彭福段)洪藍船閘房建施工項目QHH-HLCZ-FJ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 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寧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蘇發改基礎發[2016]688號) 批準建設,項目發包人為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洪藍船閘閘址位于秦淮河流域與石臼湖流域分水嶺南側,船閘為IV級通航建筑物,最大設計船型為500噸級。船閘建設規模為180×18×4(m)(閘室有效長×口門寬×檻上水深)。
洪藍船閘房建工程包含:綜合樓、宿舍樓、食堂、機修間、配電房、泵房、上閘首機房、下閘首機房、連廊一、連廊二、氣罐房、工具間、場內道路等。建筑結構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建筑耐火等級:配電房I級,其余為II級,屋面防水等級為I級。
(2)招標范圍及內容:
本次招標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溧水石臼湖~江寧彭福段)洪藍船閘房建工程施工項目共一個標段,即QHH-HLCZ-FJ標段,范圍為施工圖范圍內的土建、安裝(電氣工程、給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綜合布線工程、監控系統、建筑能耗監測工程及光伏發電系統等)以及裝飾、室外工程等施工以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服務(不含綠化部分)。
(3)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19年5月,工期7個月(具體以監理簽發的開工令為準)。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市、省級及以上相關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企業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業績:2013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及以上房建工程施工項目;
(4)信譽: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定,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信用等級評定公告”中信用等級評價(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當日為準)為A(暫定)級及以上級別;
(5)項目經理資格: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資質,在已完成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及以上房建工程中擔任過項目經理(含副職或項目技術負責人);且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如有)、項目總工應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和有效的市、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6)其他人員: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有有效的市、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網站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jtyst.jiangsu.gov.cn/)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網上支付、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圖紙每套售價 / 元,招標人根據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 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招投標網、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京市航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地 址:江東北路397號航道大廈
聯系人:顧煒
電 話:025-56218263
傳 真:025-56218265
招標代理:中設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紫云大道9號
聯系人:施工
電 話:17361879483
傳 真:025-84405744
E-mail:zx15610@163.com
8.其他
(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如果存在該情況的投標人同時參加了本次投標,則存在上述情況的投標將被拒絕,接收的文件亦不能通過該標段第一信封審查。
(3)根據《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辦公室關于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全面啟“備案系統”的通知》(交建市〔2014〕12號)的規定,本項目從業單位(投標投標人)信息實施電子備案,投標人需要在“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未錄入、更新至“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的信息數據或已錄入、更新至“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但《投標報表》中未填報的內容,均不予認可,且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相關證明原件作為替代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