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臨湘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投融資體制的創新,同時引進先進管理和技術、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效率,臨湘市人民政府決定實施臨湘市教體新城PPP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并授權臨湘市教育體育局為本項目實施機構,臨湘市永安教育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政府方出資代表,現項目具備招標條件,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本項目社會資本方(下稱“申請人”)。現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臨湘市教體新城PPP項目
(二)政府采購計劃編號:臨財采計【2017】C111
(三)采購項目招標編號:ZKGSG-ZB-20172681
(四)項目總投資:128000萬元(即不含建設期利息)。其中建設費用118000萬元(含設計費),征地拆遷費用10000萬元。
1、項目基本情況
臨湘市教體新城PPP項目位于臨湘市城區內,選址于臨湘大道南側、南太路西側、峽山路北側、兆邦路東側區域。項目建設內容為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即示范新校)建設及新城給排水、供配電、道路、綠化等配套工程建設。項目具體內容以本項目實際實施的設計文件為準,PPP項目總投資最終以臨湘市審計機關審核認定金額為準。
2、PPP合作模式
(1)本項目擬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的運作方式;
(2)成交社會資本方與臨湘市永安教育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其中臨湘市永安教育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占股20%;社會資本方出資占股80%;
(3)采購人將與項目公司簽訂《PPP項目合同》,合作期限內,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建設、融資、運營、維護。合作期滿后,項目公司將項目設施及權益無償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4)PPP項目合作期:16年(含項目建設期3年,運營期13年)。
(本條所述事項最終以招標文件的規定為準。)
二、資格預審評審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14】215號),本次資格預審采取合格制。
三、社會資本方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條件:
1.1.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合法存續的企業;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參加本次政府采購前五年內,所有負責的項目均未發生過重大安全和責任事故;無因自身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特許經營權被提前終止或收回的記錄;
(8)具備建設和維護管理運營本項目的能力;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2、特定資格條件:
2.1.1社會資本方應具備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
2.1.2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近五年內(2013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投標人至少已承接過單個(竣工驗收或在建項目)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與本項目類似的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業績(含BT、BOT、PPP、EPC等項目),在建項目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已竣工項目提供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四方共同蓋章認可的竣工驗收證明或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簽字確認的竣工驗收備案表為準;
2.1.3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以及相應的投融資、償債能力。企業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以2016年度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為準);且資產負債率≦70%;
2.1.4信譽要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1.5投標人須提供: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有效期內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2.1.6擬任項目負責人資格: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無在建項目;
2.1.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如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則聯合體申請人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1)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三名。
(2)聯合體成員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依法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3)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4)聯合體成員均應符合1.1.1、2.1.4、2.1.5條資格條件;其中聯合體牽頭方,應符合2.1.3條資格條件;聯合體成員方應符合2.1.1、2.1.2、2.1.6、2.1.7條資格條件。
2.1.8、不以聯合體投標的獨立投標人,應符合以上1.1.1、2.1.1、2.1.2、2.1.3、2.1.4、2.1.5、2.1.6條的資格條件。
注:以上符合資格條件投標人報名后不得變化或更換。
四、資格預審文件獲取
(1)供應商必須辦理數字CA,投標人在網上注冊應對所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本次招標只支持網上支付標書費報名并從系統中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聯系電話:0730-8181091 )
(3)時間:自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
(4)售價: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只支持網銀支付。本項目只有網上購買標書,投標人才有資格生成投標保證金賬號,繳納保證金。
五、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
資格預審文件的組成和格式要求詳見第三章“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要求打印裝訂成冊(一正六副共七份,同時附帶電子稿一份)按照如下時間地點面送。
接收時間:2017年11月15日08:00-09:00時
接收截止時間:2017年11月15日09:00時
接收地點: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岳陽市政務中心四樓)
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密封不合格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六、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叁佰萬元整(¥300萬元)
(1)繳納時間:2017年11月14日上午12時前(含)(北京時間),以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支付系統到賬時間為準(保證金咨詢電話:0730-8882193)。
(2)繳納方式:繳納方式:投標保證金應以投標人銀行賬戶轉賬等非現金形式遞交。
賬戶名: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投標人在網上可自行選擇保證金專戶銀行賬戶。
賬 號:投標人隨機獲取對應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子賬號
1)投標人在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ggzy.yueyang.gov.cn)選擇“投標單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冊,完成注冊并綁定投標人CA等相關手續后進入交易系統),投標人選擇對應項目進行投標操作,生成對應本項目(標段)的投標誠信保證金子賬號。該賬號為投標人繳納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請注意保密。(投標人必須辦理湖南CA數字證書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續操作)
2)投標人在提交保證金時,應按照隨機獲取的保證金子賬號信息準確填寫銀行賬單(投標保證金只能從投標人的銀行基本戶轉出),投標人可通過登入系統查詢保證金到賬及退還情況。
(3)CA數字證書辦理
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陽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4樓)電話:0730-8181828。
七、其它
因本項目涉及到周邊住戶的拆遷工作,有意向的投標人須到采購人處了解項目相關情況,再進行網上報名。其他內容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八、聯系事項
采購單位:臨湘市永安教育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談紅明
聯系電話:13548922288
采購代理機構:中科高盛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吐芳
聯系電話:0730-3799660
公司地址:臨湘市工業局四樓405室
附件:
聯合體投標協議書
致 (采購代理機構):
經研究,我們 (聯合體各成員名稱)決定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項目名稱、政府采購編號、采購代理機構編號)項目的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為(項目名稱)的主辦方。
2、 聯合體主辦方必須為能簽署本項目《PPP項目合同》機構,其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 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
4、 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為:主辦方負責項目的;成員單位一負責項目的;成員單位二負責項目的
。中標后聯合體各單位可一起或單獨與政府方相關單位簽署相應的協議合同,各成員在聯合體中不存在權益比例。
5、 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6、 本協議書一式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一份。
聯合體主辦方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單位公章)
聯合體成員一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單位公章)
聯合體成員二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單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